为加强我区卫生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现决定在延安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5名
临床医师1人,检验员2人,影像医师2人。具体招聘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组成考核组,于2017年3月到延安大学以校园招聘会的形式,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优秀医务人员。
(一)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简章,与延安大学取得联系,提供招聘信息,并于2017年3月22日在延安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
2、地点:延安大学先锋广场第一阶梯教室
3、所需材料:身份证、学生证、个人自荐书、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以面试为主,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按专业分类,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2、时间:2017年4月6日下午
3、地点:延安大学先锋广场第一阶梯教室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表现,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意向,并签订拟聘协议。
(四)体检。(计划2017年6月在西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计划2017年7月进行)主要考核内容有:学习成绩、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等。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转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附件:2017年西安市碑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延安大学专场招聘计划一览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