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学科(专业)实际,为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保障我院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医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人员及相关院系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医学院将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开展工作流程和保密要求等内容的培训,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组
学院拟成立16个复试综合面试组,负责对应招生专业(领域)的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初步分组(具体报到时见报到现场展板公告)如下:
1.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综合面试组
2.护理专业综合面试组
3.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1组
4.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2组
5.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3组
6.临床医学(神经病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7.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1组
8.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2组
9.临床医学(骨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0.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1.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2.临床医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3.临床医学(超声医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4.临床医学(放射影像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5.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放射肿瘤学、肿瘤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6.临床医学(儿科学、全科医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17.复试面试考务办办公室1个
18.考生候考教室12个
(三)成立服务保障组
组长由院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辅导员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考生报到、资料收取、核验和考试组织及外请专家接待等工作。确保各项复试工作顺利、安全、有序实施。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3月31日至4月5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详细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1)。(逸夫楼前)
第二阶段:拟定于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和我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二)复试实施方式
我院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
三、复试考生与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学校进入相关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我院相关专业调剂政策,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4月15日前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采用网络测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操作规范如下。
1.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5/psy/Login.aspx;
2.测试时间:3月31日8:00至14: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共两个量表,测评结果必须要全部提交,缺一视为未完成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复试录取时参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复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新城校区1号教学楼,具体考试教室以复试名单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http://yjsc.yau.edu.cn/info/1025/5162.htm)。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同等学力身份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医学细胞生物学、病理学);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一门次成绩不合格的(每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予录取。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在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敷仁楼进行(具体分组、时间、地点报到时见展板公告)。考官应在面试环节进行有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验操作等内容的考核,注重考生本科一贯学业、创新能力、科研和实践能力等内容的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为随机抽取确定。
复试所有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调剂复试
调剂内容、要求和办法等事项详见学校和我院调剂公告通知。
六、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分研究领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交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七、招生拟录取计划
(一)基础医学一级学科拟招生58人。其中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医学本部)6人,医学免疫学(医学本部)4人,病原生物学(医学本部)5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本部)6人,医学神经生物学(医学本部)6人,医学遗传学(医学本部)6人,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空军军医大学联培)4人,医学免疫学(空军军医大学联培)4人,病原生物学(空军军医大学联培)5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空军军医大学联培)4人,医学神经生物学(空军军医大学联培)4人,医学遗传学(空军军医大学联培)4人。
(二)护理专业拟招生30人。
(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拟招生320人。其中内科学领域拟招生91人(含军大联培7人),儿科学领域拟招生16人,神经病学领域拟招生20人,急诊医学领域拟招生3人,全科医学领域拟招生16人,外科学领域拟招生52人(含军大联培4人),骨科学领域拟招生25人,妇产科学领域拟招生20人,眼科学领域拟招生8人,耳鼻咽喉科学领域拟招生5人(含军大联培2人),麻醉学领域拟招生24人(含军大联培3人),临床病理学领域拟招生3人,临床检验诊断学拟招生3人,肿瘤学领域拟招生5人,放射肿瘤学领域拟招生4人,放射影像学领域拟招生16人(含军大联培2人),超声医学领域拟招生9人(含军大联培2人)。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申诉电话:0911-2331261
申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abc@163.com,接受举报电话:0911-2330116。
本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附件:
1.延安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4.延安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延安大学医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