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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支一扶(振兴计划)政策比较
 

陕西三支一扶(振兴计划)政策比较

 

三支一扶

振兴计划

备注

相同点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振兴计划是省委、省政府结合农村基层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实际,决定从"十一五"期间开始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特为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也是教育类、医学类和农技类)

 

    三支一扶: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振兴计划: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提出的。经陕西省政府批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面从几个点具体说明不同点:

 

不同点

三支一扶

振兴计划(2016

振兴计划(2015及以前)

 

组织者

   全国各省、直辖市,例如北京、上海、陕西、甘肃、宁夏等

    陕西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单位为各市人社局自行组织实施。

    陕西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公告,组织实施。

 

组织时间

公告、报名:9.11~9.15

考试、面试:10.8~11.6

公告、报名:

    各市都不相同,商洛、渭南最早,安康、铜川次之,西安、延安、宝鸡随后,咸阳、汉中和榆林还没出来。

考试、面试:八月底~九月初,不过渭南、安康已经考过了,面试具体时间还未通知。

    各市自行组织,自行安排考试,故时间不太一样。

公告、报名:5.25~5.29

      还要到各市现场资格认证,2016年没有了!

考试、面试:6.15~6.30

体检、公示:7.1—7.15

831日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向新聘用人员发送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

 

招考对象

   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主要针对在校的大三、大四学生。

   面对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的大学生,部分岗位面向大专生。

面对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的大学生,部分岗位面向大专生。

 

主要条件

  以师范类、医学类、涉农类院校为主。有志到基层建功立业的大三、大二师范类、医学类和农业类的在校本科生。及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和畜牧兽医、学前教育大专生;

有生源/户籍、年龄、专业、学历和证书限制

   特设岗位只允许本县(区)农村户籍或生源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 

    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和畜牧兽医、学前教育大专学历

有年龄、专业、学历和证书限制

   特设岗位只允许本县(区)农村户籍或生源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 

   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等6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选拔形式

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核和签约

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题形式:

单选、多选

部分地区会有判断/案例分析题。

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核及签约

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及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

部分地区不考马哲、部分地区考试大纲有变动。

考题形式:

单选、多选部分地区会有判断/案例分析题

面试: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核及签约

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及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

考题形式:

单选、多选部分地区会有判断/案例分析题

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助及待遇

    每生每年资助6000 (免费师范生除外,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

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毕业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的年限为研究生5年、大专生3年、本科生按其学制分别为4-5年。

服务期限2~3年之间,期满在定

   签订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部分省市规定不少于五年。合同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和事业单位。

   对振兴计划公开招聘项目人员给予奖励。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卫生专业本科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对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农技站(所)、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的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期发放。

   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签订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部分省市规定不少于五年。合同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和事业单位。

  对振兴计划公开招聘项目人员给予奖励。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卫生专业本科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对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农技站(所)、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的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期发放。

 

    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其它

(一)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二)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三)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尽快办理编制、工资、社保、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政府《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等待遇。  

2、招录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区)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招录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对招录到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可以在本县(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4、应聘卫生类岗位无相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考取相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可解除聘用关系。

  5、违约处理。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并追还全部奖励金,五年内不得录用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尽快办理编制、工资、社保、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政府《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等待遇。  

2、招录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区)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招录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对招录到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可以在本县(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4、应聘卫生类岗位无相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考取相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可解除聘用关系。

  5、违约处理。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并追还全部奖励金,五年内不得录用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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