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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课程统一考试的决定
2020-10-18 11:45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统一教学标准,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临床课程由原来的部分课程——《内科学》、《外科学》、综合科目统一考试,改变为全部临床课程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统考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各临床教学单位配合实施。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考课程:内科学(含内科学Ⅰ、内科学Ⅱ)、外科学(含外科学Ⅰ、外科学Ⅱ)、儿科学、妇产科学。

二、命题与制卷:由试题库抽取或第三方命题,统一制卷。

三、考试时间:同一考试时间。

四、监考:统一派出监考。

五、阅卷:各基地组织,集中流水阅卷,学院派出监考参与。

六、考试分析:由各基地院抽调专家组成考试分析专家组集中分析、反馈。

七、最终成绩核定:统考课程最终成绩核定比例如下:理论成绩占70%,过程性考核成绩30%(含平时小测5%、出勤率5%、见习成绩20%)。学生最终考试成绩由学院统一录入教务处学籍管理系统,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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