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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务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审定每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 

3、负责学院各专业教材征订与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各系教学过程和主要环节。 

5、负责学院各种质量工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监控、督促、检查进展及阶梯验收情况工作。 

6、负责学院各专业学生必读书目课程管理工作。 

7、负责遴选各专业学生本科生导师,监督导师制实施情况。 

8、协助主管院长制定各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教学人员业务考核和工作考勤,教学人员职称最初步评定工作。 

9、协助主管院长协调、监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审定各系实验教学内容,检查、监控实验教学效果。 

10、负责学院各种学术报告,各种教学竞赛、评比及奖励活动。 

11、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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