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培养方案

基础医学学位授予标准

发布日期: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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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基础医学

学科代码:1001

单位名称:延安大学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点层次:硕士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延安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讨论,制定本学位授予标准。

第一部分 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基础医学(Basic Medical Science,BMS)是医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也是现代医学体系的基石。它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致力于探究人体生命活动与疾病现象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本学科通过从宏观至微观多个层面系统研究人体的结构与功能,揭示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阐明疾病发生与发展的深层次机理,并探索生命过程及疾病演变的规律。其研究成果不仅为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提供关键理论与技术支撑,也在保障人类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延安大学基础医学一级学科是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以及学校博士点建设重点学科。本学科聚焦临床重大医学问题,依托陕北地区特色医药资源,围绕感染与免疫性疾病机制、药物开发、肿瘤发生机制、组织损伤与干预、神经科学等领域,系统开展具有前沿性和学科交叉特色的临床应用基础研究。目前已形成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和医学神经生物学六个稳定且特色鲜明的专业方向。

基础医学学科将持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契合基础医学专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青年人才。本学科将进一步凝练专业方向,优化课程体系,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将加大对科研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推动科研平台提质升级,并积极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拓宽学生国际视野,为其成长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第二部分 学位申请条件

凡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和写作能力;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规定的

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列水平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查合格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及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

(三)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学科专业紧密相关,可申请硕士学位:

1.以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至少一项(含学术论文、3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延安大学延安医学院”或“延安大学延安医学院XXX”(如所属院系、重点实验室等具体单位名称);

2)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与所攻读专业相关,不包括短文摘要、个案报道等类型;

3)论文的通讯作者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其中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须为通讯作者。对于独立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可不受前述通讯作者要求的限制。对于具有多位共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有两人的,算作0.5篇;共同第一作者有三人的,算作0.33篇,以此类推;

4)学术论文须为在发表年度被北大中文核心期刊、PUBMEDMEDLINECSCD 数据库收录或《延安大学学报》发表论文1篇;

5)外送培养研究生成果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发表的高质量论文须为CSCD核心库收录或为中科院三区及以上等级期刊收录的论著1篇。

2.获得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地厅级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一等奖参与者,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励参与者);

3.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独立完成学术报告一次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学科竞赛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除学术论文外,同一个成果仅限一位研究生申请学位。

第三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应系统掌握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核心知识体系。具体包括《医学科技论文写作与科研方法》《医学统计学》《医学生物学技术》《医学细胞与分子免疫学》《医学生物信息学》《高级细胞生物学》等核心课程的专业知识;对自身研究方向及相关支撑学科具备广泛而系统的了解;能够在把握学科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敏锐追踪并理解前沿动态与重要进展,形成扎实且具有前沿性的专业知识结构。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思想道德与学术责任感方面,应树立服务国家、贡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融入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以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应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勤于积累知识、增强创新意识、勇于追求真知,在研究过程中坚持细致扎实、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

在学术规范与伦理方面,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恪守学术道德,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应严于律己,按规定正确引用和应用他人成果,杜绝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行为,不参与未实际贡献的研究成果署名,不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学术利益。在数据采集、记录、分析、解释以及成果公开、传播、评价等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诚实,杜绝任何伪造、篡改、选择性删裁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自觉维护学术尊严与学者声誉,坚决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伪科学。

在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方面,应系统了解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科研伦理等规章制度,具备从事基础医学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专业素质与核心技能,能够持续学习并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未来可胜任基础医学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及医疗等方面的工作。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在知识获取与学习能力方面,应能够通过文献查阅、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实验观察、社会调查及专题研讨等多种途径,系统获取基础医学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向与前沿动态;具备自主学习相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的能力,熟练掌握学科基本技能。

在学术判断与科研能力方面,须具备对研究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的基本判断能力;能够对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研究结果与主题的契合度、研究设计与假设检验的严谨性、科学伦理的合规性、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遵循情况,

以及文字表达与行文规范等方面,具备初步的学术鉴别能力。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与应用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学术研究,掌握基础医学相关实验技能,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以适应未来科研或专业工作的需求。

在学术表达与交流能力方面,应能够运用计算机及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学术成果的表达与展示;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开展国际视野的科学研究,并能够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期刊等平台上与同行进行有效交流,清晰表达学术观点和展示研究成果。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的撰写须严格遵循《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格式的规范性与统一性。在学术贡献方面,基础医学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明确的推动作用,体现为一定程度的理论创新,或对现有医学应用技术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改进与革新。论文主体应系统涵盖文献综述、实验设计、数据获取与分析、以及论文撰写等关键环节,其中立论需依据充分,学术观点应明确清晰,实验设计须科学合理,实验记录务必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图表制作符合专业标准,推理过程严谨且逻辑分明,语言表达简明流畅。

论文研究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总时长不得少于1.5年。研究中须综合运用基础医学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术手段,对文献资料和实验成果开展系统分析与科学总结,并提出具有独立性的见解。研究成果应对基础医学的学科发展产生积极的指导意义或促进作用。

在形式要求方面,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整体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表述符合学术写作规范,并须通过学校统一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查重,以确保内容的原创性与学术诚信。其中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30%,不合格;AIGC30%,且

1)“复制比”≤10%者,直接送审。

2)10%<“复制比”≤20%者:由导师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导师可做出修改后送审或推迟答辩的具体处理意见。

3)20%<“复制比”≤30%者: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或由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及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做出修改后送审或推迟答辩的具体处理意见。同意送审的论文可提交二次检测(复检)申请,申请

复检的学位论文复制比>20%的,本次申请无效,须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4)“复制比”>30%者:学位论文应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深入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方可重新申请。

2.所有学位论文在授学位前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与答辩使用的学位论文定稿相同。凡检测中复制比>20%或AIGC>30%,以及在比对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学位论文,本次申请无效,须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五、其他说明

1.本细则从2025级研究生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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